📢 Gate廣場專屬 #WXTM创作大赛# 正式開啓!
聚焦 CandyDrop 第59期 —— MinoTari (WXTM),總獎池 70,000 枚 WXTM 等你贏!
🎯 關於 MinoTari (WXTM)
Tari 是一個以數字資產爲核心的區塊鏈協議,由 Rust 構建,致力於爲創作者提供設計全新數字體驗的平台。
通過 Tari,數字稀缺資產(如收藏品、遊戲資產等)將成爲創作者拓展商業價值的新方式。
🎨 活動時間:
2025年8月7日 17:00 - 8月12日 24:00(UTC+8)
📌 參與方式:
在 Gate廣場發布與 WXTM 或相關活動(充值 / 交易 / CandyDrop)相關的原創內容
內容不少於 100 字,形式不限(觀點分析、教程分享、圖文創意等)
添加標籤: #WXTM创作大赛# 和 #WXTM#
附本人活動截圖(如充值記錄、交易頁面或 CandyDrop 報名圖)
🏆 獎勵設置(共計 70,000 枚 WXTM):
一等獎(1名):20,000 枚 WXTM
二等獎(3名):10,000 枚 WXTM
三等獎(10名):2,000 枚 WXTM
📋 評選標準:
內容質量(主題相關、邏輯清晰、有深度)
用戶互動熱度(點讚、評論)
附帶參與截圖者優先
📄 活動說明:
內容必須原創,禁止抄襲和小號刷量行爲
獲獎用戶需完成 Gate廣場實名
比特幣搶劫新案例:虛擬貨幣犯罪定性及量刑挑戰
虛擬貨幣搶劫案:司法實踐中的新挑戰
引言
隨着區塊鏈技術的發展,比特幣、以太幣、泰達幣等加密貨幣逐漸爲人所知。這些數字資產雖然以代碼和數據的形式存在,但由於其價值、可轉讓性和獨佔性,實際上具有財產屬性。在中國,盡管相關規定禁止將虛擬貨幣作爲法定貨幣使用和炒作,但司法實踐中已普遍將其視爲"特定虛擬商品"或"數據型財產"。
近年來,涉及虛擬貨幣的犯罪案件呈上升趨勢,主要包括詐騙、盜竊和計算機犯罪。然而,直接採用暴力或威脅手段獲取虛擬貨幣的搶劫案件並不常見。2021年發生在江西宜春的一起比特幣搶劫案因其特殊性和復雜性,成爲了司法實踐中的典型案例,爲加密資產在刑事案件中的定性和量刑提供了重要參考。
一、案情概述:一場未遂的比特幣搶劫計劃
2021年5月,因炒幣虧損的賴某得知彭老師持有至少5個比特幣,萌生了搶劫的想法。爲尋找同夥,他在網上發布信息招募。向某看到信息後與賴某取得聯繫,兩人通過即時通訊軟件商議了搶劫計劃。
賴某承諾成功後給予向某0.8個比特幣的報酬。向某隨即從長沙前往宜春與賴某會面。兩人在酒店制定了詳細方案,計劃召集至少4人實施搶劫。他們準備以投資爲由將目標引至偏僻地點,用尼龍扎帶控制受害人,強行索要比特幣帳戶和密碼。
爲了實施計劃,賴某甚至在酒店附近撿回7根尼龍扎帶,並持續聯繫其他潛在同夥。然而,在同夥到齊之前,警方根據掌握的線索將兩人抓獲,搶劫計劃還未開始就被終止。
一審法院認定兩人構成搶劫罪,分別判處賴某三年、向某一年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。兩人不服上訴後,二審法院認爲本案屬搶劫預備階段,未造成實際財產損失,也未對比特幣價值作出合理認定,因此改判賴某一年六個月,向某九個月,明顯減輕了刑期。
二、搶劫比特幣能否構成搶劫罪?
本案的一個關鍵爭議點是:搶劫比特幣是否符合《刑法》中搶劫罪的構成要件?
法院的生效判決給出了肯定答案。盡管比特幣本質上是一串加密數據,但由於其具備交換性、可轉讓性及現實市場價值,符合"廣義財物"的管理可能性、轉移可能性和價值性三大特徵。
二審法院引用了相關部門的規定,認定比特幣爲"特定的虛擬商品",雖不具備貨幣地位,但屬於應受法律保護的"數據型財產"。因此,搶劫比特幣與傳統搶劫現金或實物在本質上並無區別,同樣侵害了他人的財產利益。
本案中,雖然賴某等人未實際實施搶劫行爲,但其準備扎帶、制定詳細計劃的行爲已構成搶劫罪的預備犯。法院結合相關司法解釋,最終認定其行爲構成搶劫罪,但給予減輕處罰。
三、涉虛擬貨幣犯罪的量刑考量:財產價值認定是關鍵
在搶劫罪的量刑過程中,除了考慮行爲方式,還需要評估"搶劫數額"的大小。而對於加密資產的價值估算,成爲司法實務中的一大難點。
一審法院以案發時比特幣的市場價格(約25.5萬元/枚)爲基準,認爲兩人意圖搶劫至少一枚幣,屬"數額特別巨大",因此從重判刑。但二審法院持不同觀點:首先,本案未進入實施階段,沒有實際獲取財物;其次,比特幣在國內沒有合法交易市場,價格認定缺乏明確標準;最後,搶劫罪的定罪應以"實際搶得數額"爲依據,在預謀階段難以準確界定價值。
二審法院指出,對虛擬貨幣等加密資產的價值評估應遵循"損失填平"原則,以被害人實際損失爲核心依據,主要參考以下因素:
法院還強調,雖然我國不承認比特幣的貨幣地位,但並未禁止個人持有和轉讓。因此,被害人對虛擬資產的合法持有應當得到法律保護。
最終,二審法院決定不以搶劫"數額巨大"加重處罰,而是綜合考慮搶劫預備階段的危害性、手段和現實風險,對兩名被告人作出相對從輕的判決,體現了司法機關在新型財產犯罪案件中的理性和審慎態度。
四、結語:加密資產法律保護的未來展望
本案的裁判不僅爲涉虛擬貨幣搶劫案件提供了指導性範例,也明確傳達了一個信息: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已在中國刑法實務中得到廣泛認可。
在現行法律框架下,盡管比特幣等加密資產不具備貨幣屬性,但其顯著的財產價值已得到認可。無論是通過詐騙、盜竊、非法控制計算機系統,還是敲詐勒索、暴力搶劫,只要行爲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實施侵害行爲,都將按財產類犯罪處理。
隨着數字經濟的深入發展,涉及加密資產的刑事案件將更加多樣化,司法機關將面臨更多新型案件和爭議。未來的法律體系需要進一步明確虛擬貨幣的法律屬性、市場估值標準以及數據與財產的界限,建立更加統一、穩定的司法裁判規則。同時,專業人士也需要不斷提升自身在加密領域的專業知識,以更好地應對這一新興領域的法律挑戰。
可以預見,加密資產將逐步獲得更多法律認可和保護,而任何侵犯其持有人合法權益的行爲,也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。